长沙养老保险补缴政策 不同保险政策不同

养老保险社保的一种,当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及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那么参保人就可以享受养老待遇,但是有的参保人中间出现断缴的情况,那么这个时候是需要补缴的,而每个地区对于养老保险的补缴都会制定相关政策,以下是长沙养老保险补缴政策的内容。

长沙养老保险补缴政策

1.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参保并缴费的(2011年7月1日),到达退休年龄不满足缴费年限要求,继续缴纳,直至满15年。

《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就已参保缴费(2011年7月1日),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距领取年龄(60岁)不足15年,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

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3.灵活就业养老保险

一个缴费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调高已缴费月份的基数,并进行补缴。

跨年补缴:跨年一般不得补缴。

达到退休年龄未满15年: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养老保险断缴会给参保人带来不便,建议参保人要按时缴纳,避免在办理退休时出现缴费年限不够的情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