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医疗保险可以报销医保自付部分,有在天津的朋友就购买了天津的专属补充医疗保险——津惠保,但不知道该如何申请报销,那么津惠保要怎么报销呢?一起来了解下吧!
津惠保怎么报销?
【1】线上申请:关注“津惠保”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理赔申请。如需要邮寄资料,建议将理赔资料复印留存一份,并保留快递单。
【2】线下申请:拨打渤海人寿客服电话4008-667-668申请,或前往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业网点现场申请。
津惠保理赔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一、医保目录内自负部分
【1】在“津惠保”微信公众号-服务申请-我要理赔处下载《渤海人寿团体综合医疗保险理赔申请书》,据实填写相关内容并在申请人处签字。
【2】申请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监护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请复印在同一页面)。如申请人为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需提供有效的法定继承关系证明;如被保险人为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提供有效的监护关系证明。如被保险人属于医疗救助人员,需提供医疗救助人员身份证明。
【3】病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出院小结、门诊病历、诊断证明书、基因检测报告、CT/MRI报告、病理及其他各项检查检验报告、手术记录单等;住院病历或出院小结需加盖医院的红印章(非医生印章)。
【4】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及费用明细清单,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单、大病(互助)保险结算单,特药处方(原件)。
【5】申请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监护人)银行帐户复印件(请在复印件帐户下面手写清析可认的银行帐号)。
【6】若存在第三方先行赔付的情况,需提供第三方结算分割单原件。
【7】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原件);同时,为履行反洗钱义务等相关要求您需要配合提供关系证明或完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
【8】保险期间内,由于工作等原因,被保险人的社会医疗保险关系转至其他城市的,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的在本产品约定范围内的合理医疗费用,经当地社会医疗保险报销后,可向本产品申请理赔,申请时须同时提供被保险人参保本产品时符合参保人的有效证明,包括: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记录,或单位(或医保局)出具的证明等;或天津市民(以身份证号或户籍为准)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记录,或单位(或医保局)出具的证明等。
二、特定高额药品费用
【1】身份证件;
【2】银行卡;
【3】理赔申请书、授权代理赔书原件、医疗救助人员身份证明;
【4】产品条款指定医院出具的确诊医学材料类:包括但不限于:血常规和肝肾功能; 影像学报告(B超/钼靶检查/X线/CT/核磁共振/骨扫描/PET-CT等);病理报告 (骨髓检查报告/组织病理报告/免疫组化等);肿瘤标志物检查;感染筛查报告(含肝炎病毒、HIV);出院材料(出院小结/出院记录/诊断证明);其它检验报告(电子版,基因检测报告等);
【5】处方或医嘱单类;
【6】药品发票、费用清单类;
【7】理赔咨询医师/药师根据不同病种要求提供的理赔材料清单。
以上即为对“津惠保怎么报销”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