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费用跨省结算试点省份有哪些 主要有这些地区

随着住院异地报销推行三年之后,门诊费用的跨省结算也成为我国医保工作的一大重点,对于一些长期在异地居住或者异地定居的人来说,门诊费用跨算结算是非常有必要的。并且我国的城市人口流动是比例是比较大的。在今年9月28日,国家医疗保障局联合财政部就发布了关于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那么门诊费用跨省结算试点省份有哪些?一起来了解一下。

门诊费用跨省结算试点省份有哪些?

现有的门诊费用跨省结算试点省份有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12个省、市、区可以实现门诊费用跨省的直接结算,在异地进行门诊就医的时候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部分可以直接使用医保进行结算报销。

此外,根据《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表示将在12个试点省份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地区、定点医药机构覆盖范围和门诊结算范围。对于符合试点条件的省份是可以直接申请国家试点的。要求全省门诊统筹正常标准、信息系统相对统一,已基本实现省内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能够按照国家试点任务和时间进度,高质量完成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接口改造;省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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