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口工作并参与社保缴费的职工,如在2020年3月至12月处于失业状态,即可向相关部门申请失业补助金,那么2020年海口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条件及发放标准是怎样的呢?又要如何申请呢?一起来了解下吧!
海口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0?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琼人社发〔2020〕127号)文件可知,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其中,参保缴费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按每月1200元标准发放;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按每月800元标准发放。
(图示来源于海口人社局官网)
海口失业补助金如何申请?
【1】网上申请:参保失业人员可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业务大厅(网址:http://ggfw.hainan.gov.cn/),在线申请失业补助金。具体申领步骤为: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业务大厅”→点击“就业失业服务(个人)”→点击“失业保险”→点击“失业补助金申请”→填写信息后,失业前为海口市参保的失业人员提交机构选择“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并提交。
【2】现场申请:参保失业人员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填写《海口市失业补助金申请表》,选择就近经办机构交表办理。《海口市失业补助金申请表》可通过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在“文件下载”中下载。
以上即为对2020年海口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条件及标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