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能为失业参保人员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有在南京市参保的朋友不知道2020年南京市失业金的领取条件及发放标准是怎样的,一起来了解下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条件和领取标准吧!
南京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0?
一、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2020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二、南京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2020
【1】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
【2】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
【3】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定。
此外,失业保险金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
如不满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2020下半年还有阶段性的失业补助金政策。
一、南京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2020
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南京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经本人申请,最长可申领6个月失业补助金。
二、南京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2020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发放标准为750元/月;
【2】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发放标准为450元/月。
(图示来源于南京人社局官网)
以上即为对“南京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0”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