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已经开展了失业补助金的申领工作,但仍有在深工作的朋友不明白深圳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有什么区别,那么一起来了解下深圳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的区别吧!
深圳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的区别?
一、申领条件
(一)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在深圳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
【1】在深圳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包括在深圳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发放标准
(一)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粤人社规〔2018〕2号)文件要求:“从2018年5月1日起,全省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由现行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有效期5年。”因此,2020年深圳失业金的发放标准为深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
(二)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
对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990元/月;对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297元/月。
(图示来源于广东人社厅官网)
总结来说,深圳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都是为在深圳市参与了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提供的经济援助,两者最主要的区别在于申领的条件不同。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条件更为严格,必须缴费满一年并且非本人意愿失业,而失业补助金,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即可申领。
以上即为对深圳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的区别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