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利用医保统筹基金,医保报销时要依照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进行报销,不记录在内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不予报销,那么哪些药品不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呢?一起来了解下吧!
哪些药品不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1号)第八条规定,以下药品不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一)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
(二)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
(三)保健药品;
(四)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
(五)主要起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作用的药品;
(六)因被纳入诊疗项目等原因,无法单独收费的药品;
(七)酒制剂、茶制剂,各类果味制剂(特别情况下的儿童用药除外),口腔含服剂和口服泡腾剂(特别规定情形的除外)等;
(八)其他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规定的药品。
以上即为对“哪些药品不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相关拓展:
哪类药品能纳入医保药品目录?
(一)以疾病诊断或治疗为目的;
(二)诊断、治疗与病情相符,符合药品法定适应症及医保限定支付范围;
(三)由符合规定的定点医药机构提供,急救、抢救的除外;
(四)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药品费用,应当凭医生处方或住院医嘱;
(五)按规定程序经过药师或执业药师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