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2020 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人社部发〔2020〕40号文件,2020年3月至12月,将阶段性的实施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政策。有在成都的参保失业人员想申领失业补助金,但不知道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条件是怎样的,那么一起来了解下吧!

成都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

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满足条件即可申领失业补助金:【1】失业前最后单位失业保险参保地为成都市;【2】申报时不属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3】未申领过失业补助金。

成都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

【1】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

【2】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9个月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的50%。

【3】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6个月不满9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的40%。

【4】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3个月不满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的30%。

【5】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个月不满3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的20%。

【6】自2020年7月6日起,失业保险新增参保人员缴费不超过3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的10%。失业保险新增参保人员缴费满4个月及以上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的30%。

(注:失业保险新增参保人员包括初次参加并缴纳失业保险费人员以及曾有失业保险缴费记录的再次参保缴费人员。)

以上即为对成都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以及相关发放标准的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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