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参保职工生育产前检查费用及住院医疗费用都实行最高报销限额,具体实行细节如下: 【1】生育医疗费用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支付; 【2】生育医疗费用高于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支付,具体限额标准为: ①产前检查(含保胎和先兆流产)800元。 ②计划生育手术:800元。 ③顺产:2500元。 ④异位妊娠(保守):2500元。 ⑤异位妊娠(手术):4500元。 ⑥早产2500元。 ⑦难产4500元。 ⑧怀孕1—3个月而流产:800元。 ⑨怀孕4—7个月而流产:2500元。 要提醒各位朋友的是,参保职工生育产前检查费用及住院医疗费用实行的最高报销限额,以当次妊娠为单位的,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报销。还有,报销的时候要记得带齐材料以便核实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