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经常可以看见保险业务员宣传,放心大胆的买保险,因为保险法规定保险不能用于抵债。但是现实也有法院冻结了老赖所购保单的新闻,那么有朋友就要问了,保险不可抵债的说法是不是正确的,哪类保险不可用于抵债呢?
哪类保险不可用于抵债?
所有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都可用于抵债,特别是投保人为逃债而恶意投保的保险,保险不可抵债的说法是不正确的。因为保险在没有出险时,投保人可以随时申请退保,因此这笔保单可视为投保人的个人资产,可以被法院强制执行退保并用于偿还债务(各地区有差异)。
如果保险已经出险并指定了受益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这种情况下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获取的赔偿和保险金不可用于抵债。
总之,保险不可抵债的说法是不正确的,正确的说法应该是保险可以抵债,但是保险出险所获得的赔偿和保险金受法律保护,不能用于抵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