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想要领取失业金,首先要满足以下五个前提条件: 【1】未失业前累计缴纳金额满一年; 【2】此次失业为非本人意愿而中断(被解雇、辞退); 【3】已经前往劳动就业部门办理失业登记,通过审核,成功办理失业证; 【4】前往社保经办机构成功办理申办手续; 【5】失业人员确保自己有求职倾向。 二、 计算公式说明: 失业金金额=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x 失业金发放标准。 注:公式中,“失业保险金领取极限”记为月份数;“失业金发放标准”采用所在地区发放标准。通常情况下,参考标准为对应地区当年最低工资标准——期限为12个月的失业金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超过12个月,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80%的比例进行发放。 三、失业金领取时间说明: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明确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1】累计缴纳满一年不到两年:三个月; 【2】累计缴纳满两年不到三年:六个月; 【3】累计缴纳满三年不到四年:九个月; 【4】累计缴纳满四年不到五年:十二个月; 【5】累计缴纳满五年不到七年:十五个月; 【6】累计缴纳满七年不到八年:十六个月; 以后累计缴纳每增加一年,可享受到的失业金时间延长一个月。申请领取上次失业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却没有领取的,可以申请一起领取上次应该领取而没有领取的失业金,时间可以叠加,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二十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