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求偿指由于第三者的过错致使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公司在按照保险合同给付了保险金后,用被保险人的名义向第三者直接索赔或提起索赔诉讼的一种行为。那么,代位求偿适用于哪些?
代位求偿权适用范围:
【1】保险人已经向被保险人实际支付保险赔偿
代位求偿权简单来说就是,当本人遇到对方负有责任的保险事故,由保险公司负责向对方追偿,行使代位求偿权的保险人应当已经实际支付保险赔偿。
【2】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对第三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保险事故的发生是由第三人的行为引起,被保险人对第三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如果被保险人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存在瑕疵,则保险人很可能无法成功行使代位求偿权。
【3】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以保险赔偿范围为限
保险人只能在保险赔偿范围内行使代位求偿权,其不能因行使代位求偿权获得额外利益,代位权利仅限于保险人实际赔付的数额。
【4】保险人应当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总的来说,在遇到对方车辆无保险、对方车辆保险额度不够、对方驾驶员无赔偿能力以及对方驾驶员拒绝配合或者故意拖延等情况时,都可以申请使用代位求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