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江法制报
本报讯 疫情防控期间宅在家里,不少人会炒币、炒股或做其他投资项目,检察官提醒要谨防网络*。近日,天台县检察院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从事“搬砖”业务的周某依法批准逮捕。
王兰(化名)是个股民,2019年10月底,她被一个微信名为“林道”的陌生人拉进某聊天群。群内都是所谓的炒币爱好者和专业投资师,群主会不定时发送一些看似蛮专业的炒币视频直播课、币币交易的生财之道。之后,群内其他“炒币爱好者”开始主动添加王兰微信,不断向王兰发送自己投资几百上千万元的炒币交易记录。
在轮番的疯狂攻势下,王兰逐渐消除了疑虑,她联系了群内的“客服小金”,并下载注册了APP,开通账户。起初,王兰还是比较谨慎,投入2万元购买了2877个USDT(泰达币),后又转炒RDC股币,仅3天后,“客服小金”就告知她已经赚了388美元。
看到有利可图,王兰把投资金额追加到10万元,于是,“林道”又向她推荐了升值空间更大的RDC股币。王兰尝到了几次甜头后,她分4次充值了60余万元买币炒币。每天看着账户内股币暴涨,半个月内翻了一番,净赚70万,王兰喜出望外!
然而,等到解仓的时候,王兰想提现时却发现账户已不能进行操作,自己也被踢出了微信群,她这才恍然大悟被骗了,向公安机关报警。
经警方侦查,原来,王兰的钱通过手机转账的方式,直接进入到做“搬砖”业务的嫌疑人周某团伙成员账户。所谓“搬砖”,就是指犯罪团伙从一个正规的货币网平台购入USDT(泰达币),然后以高价挂到涉案的非正规“FLY”平台,再出售给王兰这样的买家,循环往复通过刷资金流水,轻松赚取两个平台之间的差价。事实上,周某背后还隐藏一伙实施网络*的犯罪分子,他们通过操控王兰的虚拟货币账户,转走账户内虚拟货币,再通过币币交易提现,轻而易举骗到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