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宇药业原总裁袁建成挪用资金罪终审裁定 刑期较一审判决缩短半年

  财经11月14日讯 昨日晚间,翰宇药业公告称,公司原董事、高管袁建成犯挪用资金罪已经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袁建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据了解,袁建成实为翰宇药业原总裁,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公告其被批准逮捕,于2022年2月15日公告其被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于2023年1月18日公告其被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认定非法挪用公司资金1685万元,构成挪用资金罪,并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翰宇药业于2023年9月13日公告袁建成一案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发回重审,于2024年7月4日公告其被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判决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公司称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翰宇药业称,袁建成所涉犯罪行为发生在六年以前,且其已于2019年8月从公司离职,自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之后,公司已经根据相关会计准则计提了相关费用,本裁定为终审裁定,本案已审结。

  财经记者注意到,袁建成二审判决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较一审判决有期徒刑四年缩短半年。据第一财经11月13日报道,接近翰宇药业的核心知情人士告诉第一财经记者,此次袁建成刑期能够得以缩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可能是他揭发了翰宇药业另一位管理人员的犯罪事实。不过,该知情人士透露,这名管理人员的具体案情仍有待司法机关进一步查实。

  翰宇药业在上述公告中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那么,袁建成一案刑期为何能缩短半年,究竟有何隐情,是否将对公司产生后续影响?财经记者将持续关注。

张紫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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