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在检察履职中有力震慑犯罪维护稳定

  记者19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检19日召开会议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坚持宽严相济、惩防并举,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重大恶性犯罪,有力震慑犯罪、安定人心、维护稳定,促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最高检提出,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惩治犯罪与预防犯罪并举、依法从严与依法从宽并重。对重大恶性犯罪、极端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必须态度坚决,坚决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有力震慑犯罪。通过办案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是检察机关的重要任务和职责。严格依法办案本身就是防范化解矛盾风险。要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既要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公正司法,不断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确保检察权严格公正规范行使,又要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坚决防止因司法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等产生新的风险。

  最高检要求,要在履职办案中树牢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推动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防止潜在隐患变成现实风险、现实风险变成现实危害。

  最高检强调,校园安全事关学生健康成长,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对侵害学生权益、危害校园安全的犯罪要坚持“零容忍”,协同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风险排查防控,全力维护校园及学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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