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范围扩大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各地加快落实增量政策措施要求,进一步做好城中村改造工作,推动符合条件的项目尽快启动实施。按照通知要求,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范围从最初的35个超大特大城市和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人以上的大城市,进一步扩大到近30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

  此前,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打出“四个取消、四个降低、两个增加”的政策“组合拳”,其中一个“增加”就是通过货币化安置等方式,新增实施100万套城中村改造和危旧房改造。本次通知印发后,这项增量政策将加速落地。

  通知明确,地级城市资金能平衡、征收补偿方案成熟的项目,均可纳入政策支持范围。这些城市符合条件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均可以获得相关政策支持,如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适用有关税费优惠政策,鼓励商业银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提供城中村改造贷款等,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根据通知要求,各地将推进城中村改造货币化安置,并将城中村改造作为城市更新的重要内容有力有序有效推进。通知强调,各地要结合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统筹考虑商品房的存量和增量,从实际出发,稳妥推进城中村改造货币化安置,城市危旧房改造可参照执行。通知要求,各地要落实好城中村改造财税、土地、金融等支持政策,严格落实“一项目两方案”,即每个项目都要制定完备的征收补偿方案、资金平衡方案等,这样既能避免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又能确保征收工作顺利推进、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各项支持政策尽快落地见效。这将充分释放我国新型城镇化的巨大潜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住房与住区研究所所长卢华翔认为,以货币化安置方式推进城中村改造有利于消化存量商品房。从以往经验看,城中村改造带来刚性购房需求见效快,将为当前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提供重要支撑。上海交通大学住房与城乡建设研究中心主任陈杰认为,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从长远看,可以为实现民生福祉、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全的协同增进打下牢固基础,是各城市提升吸引力和增强竞争力的重要基础;在当下,也可以直接起到稳定居民预期、激发消费潜力、填补投资缺口、平滑经济周期的多重功效。

  浙江工业大学中国住房和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虞晓芬建议,实施城中村改造,一个重要的原则是要先谋后动、动则必快、动则必成。这次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落实“一项目两方案”,确保条件成熟的项目启动实施,有效避免项目和债务风险,切实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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