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执法人员不扫码企业有权拒绝接受检查

  为进一步优化首都营商环境,北京规范涉企检查再添“硬措施”。记者18日从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北京“扫码检查”改革再升级,执法人员不扫码,企业有权拒绝检查。检查结束后,企业可在“京通”平台上对检查行为进行评价。

  北京市综合办公平台上的“综合监管e码查”小程序,汇集了全市49个部门、950个执法主体、2.6万余名执法人员的数据信息,实现了全市检查信息的可共享、可追溯。

  据介绍,执法单位的每一项检查结果通过营业执照上的“二维码”关联在企业名下,企业可随时通过“京通”平台了解检查主体、检查内容和检查结果、整改意见。此外,每次检查前,执法部门都要在系统里提交检查计划,经审核批准后才能前往现场检查。

  今年11月29日新修订的《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确,行政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以扫描经营主体营业执照二维码记录检查行为。这意味着,北京通过扫码从一开始就将各类涉企检查置于有效监督之下,实现阳光检查、规范执法。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的数据显示,自今年7月1日北京市全面推行“扫码检查”监管改革以来,截至11月底全市各部门已开展扫码检查21.95万次,涉企检查更加规范透明,行政检查质效得到明显提升。

  “扫码检查”系统在提升检查规范性和透明度的同时,还具备预警机制,有效避免了检查的扎堆和重复。实施“扫码检查”近半年来,北京对全市6200余个检查事项进行了标准化管理,经提示对企业减少了6300余次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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