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折旧计算是
企业在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根据其价值和使用情况,按照一定的方法进行分摊的过程。以下是四种常见的折旧计算方法:
1. 平均年限法:年折旧率的计算公式为(1-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100%。这种方法将固定资产的价值平均分摊到预计的使用年限中,每年计提相等的折旧额。
2. 工作量法:每一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净残值)÷预计总工作量。这种方法是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将其价值分摊到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上,每完成一定工作量就计提相应的折旧额。
3. 加速折旧法:年折旧率=2÷折旧年限×100%;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年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年折旧率。这种方法的特点是在固定资产使用的前几年,折旧额较大,之后逐年递减,有利于加快固定资产的更新换代。
4. 年数总和法: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这种方法是根据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限占总使用年限的比例,来确定每年的折旧额。
以上四种方法各有特点,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税收政策,选择合适的折旧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