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盈利分配顺序的制度有哪些?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了公司在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如果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则可以不再提取。
此外,如果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方面,有限责任公司应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分配;而股份有限公司则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除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
此外,如果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则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给公司。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