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委托方与受托方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后,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向受托方提供委托加工物资。此时,会计分录如下:借:委托加工物资;贷:原材料。
在委托加工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一些运杂费用。这些费用应该被记录在会计分录中,具体如下:借:委托加工物资;贷:银行
存款。
当受托方完成加工任务时,委托方需要支付加工费、消费税等相关费用。这时的会计分录为:借:委托加工物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在将委托加工物资运回仓库的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一些运杂费用。这些费用也需要计入会计分录,具体如下:借:委托加工物资;贷:银行存款。
最后,当委托加工物资运抵仓库并办理入库手续时,会计分录为:借:原材料;贷:委托加工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