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管理人员侵犯公司利益,这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股东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保护公司的利益。
首先,如果高级管理人员侵犯了公司的利益,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次,如果监事会收到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些措施旨在保护公司的利益,防止高级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因此,当您发现高级管理人员侵犯公司利益时,不妨考虑采取这些措施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