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部门的工资会计处理通常计入在建工程科目。具体来说,会计分录如下:
首先,当工资尚未发放时,
企业会借记“在建工程”,贷记“应付职工薪酬”。这一步骤反映了企业在建工程的成本增加,同时也确认了对员工的未支付薪酬。
其次,当工资实际发放时,企业会再次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各项相关账户。例如,借记“其他应收款-个人
社保费”、“其他应收款-个人
公积金”和“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贷记“银行
存款、库存现金等”。这一步骤反映了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各种费用,包括社保费、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
在建工程是指企业资产的新建、改建、扩建,或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大修理工程等尚未完工的工程支出。在建工程通常有“自营”和“出包”两种方式。自营方式是指企业自行组织施工,而出包方式是指企业将工程外包给其他施工单位。
总的来说,施工部门的工资会计处理需要根据具体的工资支付情况,通过借贷记账的方式,准确反映在建工程的成本和企业对员工的薪酬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