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企业购入商标权时,会计分录的处理方式如下:
首先,借记“无形资产”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银行
存款等”。这里的入账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不可扣减)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其次,企业应当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如果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有限,则需要进行摊销。然而,如果使用寿命不确定,则不应进行摊销。
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等于成本减去预计残值再减去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当从可供使用(即达到预定用途)的当月起开始摊销,而在处置当月不再摊销。
总之,购入商标权的会计处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录,并且需要根据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来决定是否需要进行摊销。这些处理方式将有助于企业合理记录和报告无形资产的价值和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