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生产的货物算作存货吗?

企业的财务管理中,存货是一项重要的资产。根据企业提供材料的情况,可以将其分为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第一种情况是企业自己提供代加工的材料,这相当于定制产品。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将材料计入存货。这是因为企业拥有对材料的控制权,并且这些材料将被用于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因此,将这些材料计入存货是合理的。
第二种情况是企业不提供材料,而是提供加工服务。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不应该将加工服务计入存货。相反,企业应该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这是因为企业只提供了加工服务,而没有实际拥有材料。因此,将这些加工服务计入存货是不准确的。
为了准确计算企业的存货项目,需要根据不同的科目进行期末余额的合计。这些科目包括"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消耗性生物资产"、"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和"生产成本"等。通过将这些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可以得到企业的存货总额。
然而,在计算存货总额时,还需要减去"受托代销商品款"和"存货跌价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这是因为这两个科目代表了企业已经转移出去的存货或者存货价值的减少。因此,在计算存货总额时,需要将这些金额扣除。
综上所述,根据企业提供材料的情况,存货的处理方式会有所不同。对于企业自己提供代加工的材料,应将其计入存货;而对于企业只提供加工服务的情况,则不应计入存货,而是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在计算存货总额时,需要根据不同的科目进行期末余额的合计,并减去相关的科目余额。这样可以确保存货的计算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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