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丢了或被偷了,该怎么办?

根据《票据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当票据丧失时,票据权利人可以采取挂失止付、公示催告和普通诉讼三种方式来补救。
首先,必须有丧失票据的事实存在。这意味着票据因丢失、遗失或被盗等原因而使票据权利人失去对票据的占有。在这种情况下,票据权利人需要及时采取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其次,失票人必须是真正的票据权利人。在票据丧失的情况下,只有票据权利人才有权采取补救措施。因此,票据权利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权益。
最后,丧失的票据必须是未获付款的有效票据。这意味着票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并且尚未被支付。只有在满足这些条件下,票据权利人才能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总之,根据《票据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当票据丧失时,票据权利人可以通过挂失止付、公示催告和普通诉讼这三种方式来保护自己的权益。然而,在采取这些措施之前,票据权利人需要确保自己具备丧失票据的事实,并证明自己是真正的票据权利人。同时,丧失的票据必须是未获付款的有效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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