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预借的差旅费是计入其他应收款进行核算的。具体的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预借差旅费 贷:银行
存款等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材料、提供劳务等以外的其他非营业活动而引起的应收、暂付款项。它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存出保证金、备用金以及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差旅费是一项常见的费用。当员工需要出差时,企业会预先借给员工一定的差旅费用。这些费用将计入其他应收款中进行核算。
具体来说,当企业借给员工差旅费时,会计上需要进行一笔借方分录。这笔分录的借方科目是“其他应收款—预借差旅费”,表示企业预借给员工的差旅费用。贷方科目是“银行存款等”,表示企业用银行存款或其他方式支付了这笔差旅费。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材料、提供劳务等以外的其他非营业活动而引起的应收、暂付款项。它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存出保证金、备用金以及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其他应收款的存在反映了企业在非营业活动中的一些应收款项。这些款项可能是由于各种原因而产生的,例如员工出差时的预借款项、赔偿金、罚款等。这些款项通常是暂时性的,企业需要在未来的某个时间点收回或结算。
总之,企业预借的差旅费是计入其他应收款进行核算的。通过借记其他应收款和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企业能够准确地记录和管理这些预借款项。其他应收款的存在反映了企业在非营业活动中的一些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存出保证金、备用金以及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