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者投入的资本主要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和资本公积。
当单位收到股东投资时,会导致资产增加,资产增加应计入借方核算。同时,这也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所有者权益增加应计入贷方核算。
在处理单位收到股东投资的账务时,需要进行以下操作:
首先,将收到的投资金额记入借方科目中的“银行
存款”等项目。这表示单位的银行存款或其他现金账户中增加了相应的金额。
其次,将所有者投入的资本记入贷方科目中的“实收资本”或“股本”。这意味着单位的实收资本或股本得到了增加,反映了股东对公司的投资。
最后,将超出实收资本或股本部分的投资金额记入贷方科目中的“资本公积”。这表示单位的资本公积得到了增加,用于反映股东超额投资的部分。
通过以上账务处理,单位可以准确地记录股东投资的情况,并反映在财务报表中。这样,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就能清楚地了解单位的资产和所有者权益的变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