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确定存货估计售价的方法中,首先需要考虑到的是执行销售合同或劳务合同所需的存货。对于这部分存货,其可变现净值应以合同
价格为基础进行计算。这是因为,这些存货是为了履行合同而持有的,因此,其价值应与合同价格相等。
其次,如果
企业持有的同一项存货的数量超过了销售合同或劳务合同的订购数量,那么就需要对超出部分的存货进行单独处理。对于这部分存货,应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相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这样,可以更准确地计算出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金额。
对于超出合同部分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进行计算。这是因为,这部分存货并未被特定的合同所约束,因此,其价值应与市场上的一般销售价格相等。
总的来说,确定存货估计售价的方法需要根据存货的性质和持有目的进行区分。对于执行合同所需的存货,其价值应以合同价格为基础;对于超出合同部分的存货,其价值则应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更准确地反映出存货的价值,从而为企业的财务管理提供更有价值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