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
企业购买农业生产者生产的农产品,税务部门制定了一项政策。根据这项政策,企业可以凭收购
发票上的金额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具体来说,进项税额等于买价乘以13%。
这项政策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农产品的销售,提高农业生产者的收入水平。通过抵扣进项税额,企业可以减少税负,从而有更多的资金用于购买农产品。
然而,如果企业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损失,就需要将农产品对应的进项税额转出。转出的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成本除以(1-13%)再乘以13%。
这一规定旨在防止企业滥用抵扣进项税额的政策,确保其能够合理地使用税收优惠。如果企业未能妥善管理货物,导致损失,那么这部分损失应由企业自行承担,而不能通过抵扣进项税额来弥补。
总之,税务部门通过允许企业凭收购发票上的金额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来鼓励企业购买农产品。然而,如果企业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损失,需要将农产品对应的进项税额转出。这一政策旨在促进农产品销售,提高农业生产者的收入水平,并防止企业滥用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