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分为调整事项和非调整事项。调整事项是对已经存在的情况提供了新的或进一步证据的事项,而非调整事项则是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情况的事项。
在处理原则方面,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处理原则包括:涉及损益的事项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涉及利润分配调整的事项直接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核算;不涉及损益及利润分配的事项则调整相关科目。经过上述账务处理后,还应同时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
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准则,
企业需要在报表附注中披露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的性质、内容,以及其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如果无法做出估计,应说明原因。此外,资产负债表日后企业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以及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股利或利润,不确认为资产负债表日负债,但应在附注中单独披露。
在处理方法上,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非调整事项应当在报表附注中披露每项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的性质、内容,以及其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无法做出估计的,应当说明原因。例如,资产负债表日后诉讼案件结案,法院判决证实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现时义务,需要调整原先确认的与该诉讼案件相关的预计负债,或确认一项新负债。另外,资产负债表日后取得确凿证据可以进一步确定资产负债表日前购入资产的成本或售出资产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