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结转和结余,究竟有何不同?

财政结转和结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首先,它们在概念上有所不同。结余资金是指结算后当年剩余的资金,通常是在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因故终止时产生的。它等于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即财政收入大于支出的部分。而结转资金则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在当期未使用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专项资金或基本支出的结余。简单来说,结转资金是由于工作目标尚未达到而暂时没有使用完的资金。
其次,它们的结算结果也不同。结转资金是一个工作目标没有完成的结算结果,而结余资金则是支出预算的一个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的结算结果。这意味着结转资金需要在下一年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而结余资金则可以不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
此外,下一年度资金使用用途也不同。结转资金是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原则上不得调整用途。相反,结余资金在下一年度可以不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一般可以将结余资金用于编制下年度的部门预算,统筹使用,或者按照存量资金的有关办法上缴国库。
最后,结转资金和结余资金包含的内容也有所不同。结转资金包括基本支出结转资金和项目支出结转资金,而结余资金仅指项目支出结余资金。需要注意的是,基本支出是没有结余资金的。
总之,财政结转和结余在概念、结算结果、下一年度资金使用用途以及包含的内容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了解这些区别对于正确理解和运用财政结转和结余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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