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个人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如果符合国税发〔2005〕9号文的规定,可以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此时,应纳税额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应纳税额 = 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此外,居民个人也可以选择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进行计算纳税。
然而,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将被要求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缴纳。
对于*
企业负责人而言,他们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如果符合国税发〔2007〕118号文的规定,将参照上述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执行。但是,从2022年1月1日开始,相关政策将另行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