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编写计提工资、社保及发放工资的分录?

企业需要对员工的工资进行计提时,首先需要将工资计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在建工程或研发支出等相关科目。具体来说,借方应记为“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贷方则应记为“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同样地,企业还需要对员工的社保进行计提。在这一过程中,借方同样应记为“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而贷方则应记为“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企业部分)”。
当企业发放工资时,需要将应付的工资从“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科目中扣除,并支付给员工。具体操作如下:借方应记为“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方则应记为“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和“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最后,企业需要将员工个人和企业应缴纳的社保费用一并缴纳。在这一过程中,借方应记为“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企业部分)”和“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贷方则应记为“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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