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产车间领用低值易耗品时,会计分录的处理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次摊销、分次摊销和五五摊销。
首先,一次摊销法是在领用低值易耗品时,将其全部价值一次性摊入费用。具体来说,借方为管理费用,贷方为低值易耗品。当低值易耗品报废时,将报废的残料价值作为低值易耗品的减少,冲减管理费用。此时,借方为材料物资,贷方为管理费用。
其次,分次摊销法是在领用低值易耗品时,按实际成本借记待摊费用,贷记低值易耗品。然后,根据低值易耗品的耐用期限分期摊入费用。具体来说,借方为管理费用,贷方为待摊费用。当低值易耗品报废时,将摊余价值扣除残料价值的差额,作为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此时,借方为材料物资(残料价值)和管理费用(摊余价值扣除残料价值的差额),贷方为待摊费用(摊余价值)。
最后,五五摊销法是在领用低值易耗品时,按实际成本借记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贷记低值易耗品(库存低值易耗品)。然后,根据本月领用的低值易耗品实际成本的50%,计算当期领用低值易耗品的摊销额。具体来说,借方为管理费用,贷方为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当低值易耗品报废时,将报废低值易耗品实际成本的50%扣除残料价值后的差额计入“管理费用”。此时,借方为材料物资(残料价值)、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已提摊销额)和管理费用(报废低值易耗品实际成本的50%减去残料价值后的差额),贷方为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报废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