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账凭证的填写要求是什么?

收款凭证的填制要求如下:
首先,在收款凭证的左上角填写“借方科目”,根据收款的性质选择填写“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接下来,填写填制本凭证的日期。右上角填写填制收款凭证的顺序号。在“摘要”栏中简要说明所记录的经济业务。然后,填写与收入“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相对应的会计科目作为“贷方科目”。记账是指该凭证已登记账簿的标记,以防止经济业务重记或漏记。金额一栏填写该项经济业务的发生额。在该凭证右边填写“附件×张”,表示本记账凭证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最后,由有关人员签章,以明确经济责任。
转账凭证填制要求如下:
转账凭证是根据转账业务(即不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的各项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或汇总原始凭证填制的,用于填列转账业务会计分录的记账凭证。转账凭证是登记有关明细账与总分类账的依据。
通常情况下,转账凭证是根据有关转账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的。在转账凭证中,“总账科目”和“明细科目”栏应填写应借、应贷的总账科目和明细科目。借方科目应记金额应在同一行的“借方金额”栏填列,贷方科目应记金额应在同一行的“贷方金额”栏填列。同时,“借方金额”与“贷方金额”合计数应相等。制单人应在填制凭证后签名盖章,并在凭证的右侧填写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
在会计中,转账凭证用以编制不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科目的会计分录。而涉及“现金”或者“银行存款”科目的会计分录,应当编制现金凭证或者银行凭证(也可以是收款凭证或者付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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