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和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凭证。它包括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凭证编号、填制和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业务内容、业务数量和金额、填制单位、填制人、经办人或验收人的签字盖章等基本内容。
原始凭证的种类很多,如发货票、收货单、领料单、银行结算凭证、各种报销单据等。它们按来源不同,可分为自制和外来原始凭证。自制原始凭证是由本单位经办业务的部门和人员在执行或完成经济业务时填制的凭证。根据反映业务的方法不同,自制凭证又可以分为一次凭证、累计凭证和汇总凭证。
成本凭证分录后原始凭证附产成品出库单是一种特殊的原始凭证。它是在成本核算过程中产生的,用于记录产成品出库的成本信息。这种凭证通常包括产成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等信息,以及出库的原因和目的。通过成本凭证分录后原始凭证附产成品出库单,
企业可以准确计算产成品的出库成本,并进行相关的成本分析和决策。
总之,原始凭证是财经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它记录了经济业务的发生和完成情况,为后续的会计处理提供了依据。无论是自制还是外来原始凭证,都应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填写和保存,以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