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会计的数据主要来源于出库单、入库单和盘点表等原始凭证。这些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和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
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包括: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凭证编号、填制和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业务内容、业务数量和金额、填制单位、填制人、经办人或验收人的签字盖章。原始凭证的种类很多,如发货票、收货单、领料单、银行结算凭证、各种报销单据等。
原始凭证按来源不同,可分为自制和外来原始凭证。自制原始凭证是由本单位经办业务的部门和人员在执行或完成经济业务时填制的凭证。自制凭证按其反映业务的方法不同,又可分为一次凭证、累计凭证和汇总凭证。
一次凭证是指对一笔经济业务进行全面、连续、系统地反映的原始凭证,如
发票、收据等。累计凭证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对同类经济业务进行多次记录的原始凭证,如领料单、差旅费报销单等。汇总凭证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将多个同类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汇总在一起形成的原始凭证,如工资汇总表、费用汇总表等。
总之,成本会计需要根据原始凭证中的信息来分析和计算产品或服务的成本。原始凭证是成本会计工作的基础,只有准确、完整地获取原始凭证中的信息,才能保证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