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计算单是一种自制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和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凭证。
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包括:
1. 凭证名称:标明凭证的种类,如发货票、收货单、领料单等。
2. 填制日期:记录凭证填制的日期。
3. 凭证编号:为每个凭证分配一个唯一的编号。
4. 填制和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指明凭证的填制单位和接收单位。
5. 业务内容:描述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内容。
6. 业务数量和金额:记录凭证所涉及的业务数量和金额。
7. 填制单位:指明凭证的填制单位。
8. 填制人:记录凭证的填制人员。
9. 经办人或验收人的签字盖章:凭证需要经办人或验收人的签字盖章,以确认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原始凭证的种类很多,如发货票、收货单、领料单、银行结算凭证、各种报销单据等。
根据来源不同,原始凭证可分为自制和外来原始凭证。自制原始凭证是由本单位经办业务的部门和人员在执行或完成经济业务时填制的凭证。根据反映业务的方法不同,自制凭证又可以分为一次凭证、累计凭证和汇总凭证。
一次凭证是一次性记录某项经济业务的发生情况,如销售
发票。累计凭证是多次记录同一经济业务的累积情况,如领料单。汇总凭证则是将多个同类经济业务的凭证进行汇总,如费用报销单。
总之,原始凭证是财经领域重要的记录工具,它通过详细记录经济业务的发生和完成情况,为财务管理提供了可靠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