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填写材料购进的会计凭证?

企业在进行材料采购时,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和规定进行处理。首先,当企业支付材料价款和运杂费等时,应按照应计入材料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科目,同时按照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最后按照实际支付或应付的款项贷记“银行存款”、“现金”、“其他货币资金”、“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账款”等科目。对于不能抵扣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购入材料应按应支付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
其次,如果企业购入材料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按购买价款的现值金额借记材料采购科目,同时按照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然后按照应付金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最后按照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此外,月末时,企业需要将仓库转来的外购收料凭证进行分类处理。对于已经付款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收料凭证,应按照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分别汇总,按计划成本借记“原材料”、“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等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材料采购;将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借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贷记材料采购;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对于尚未收到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应按计划成本暂估入账,借记“原材料”、“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下月初用做相反分录予以冲回。下月付款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借记材料采购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票据”等科目。
最后,材料采购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已经收到发票账单付款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但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材料的采购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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