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兑贴现后,若没有原始凭证,可以前往银行重新打印款项入账回单和银行收取贴现息的单据作为替代。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于记录和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
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应包括: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凭证编号、填制和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业务内容、业务数量和金额、填制单位、填制人、经办人或验收人的签字盖章等要素。原始凭证的种类多种多样,如发货票、收货单、领料单、银行结算凭证以及各种报销单据等。
根据来源的不同,原始凭证可分为自制和外来原始凭证。自制原始凭证是由本单位经办业务的部门和人员在执行或完成经济业务时填制的凭证。根据其反映业务的方法不同,自制凭证又可以分为一次凭证、累计凭证和汇总凭证。
通过重新获取银行提供的回单和贴现息单据,您可以确保原始凭证的完整性,并满足会计处理的要求。请务必妥善保管这些凭证,以备将来参考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