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租赁会计凭证分录涉及支付房租和每月摊销时的账务处理。首先,当支付房租时,借方应记入预付账款-房租,贷方则记入银行
存款等。其次,在每月摊销时,借方应记入管理费用-房租,贷方则记入预付账款-房租。
值得注意的是,预付房租原来是通过“待摊费用”科目进行核算的。然而,在新的会计准则下,废除了该科目,因此现在采用预付账款或其他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
凭证,又称会计凭证,是一种能够用来证明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明确经济责任并据以登记账簿、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明。凭证可以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两种类型。
常用的凭证包括
发票、支票、合同和工时记录等。在预先编号制度下,所有作废的凭证都必须妥善保存。凭证程序应能保证经营人员在执行交易时及时编制有关凭证。编妥的凭证应及早送交会计部门,以便记录交易。此外,还应把已登账的凭证依序归档。
综上所述,不动产租赁会计凭证分录的处理方式是支付房租时借记预付账款-房租,贷记银行存款等;每月摊销时借记管理费用-房租,贷记预付账款-房租。同时,凭证作为会计的重要工具,需要妥善保存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