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会计核算的工作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步骤:
首先,对生产费用支出进行严格审核。这意味着根据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和本
企业的有关制度、规定,对各项生产费用支出进行审查。这样做的目的是制止或追究不符合制度和规定的费用,以及各种浪费和损失的经济责任。
其次,进行要素费用的分配。这包括汇总各项要素费用,编制各种要素费用分配表,并将它们按照用途分配计入相关的生产成本明细账。对于那些可以直接确认为某一成本计算对象所消耗的费用,如直接材料和直接工资,应直接记入“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账户及其相关的产品成本明细账。而对于不能直接确认的费用,则应按其发生的地点或用途进行归集分配,分别记入“制造费用”、“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和“废品损失”等综合费用账户。
接下来,进行综合费用的分配。这一步涉及将记入“制造费用”、“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和“废品损失”等账户的综合费用在月终时采用一定的分配方法进行分配,并记入“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以及相关的产品成本明细账。
然后,确定成本计算对象和成本项目,并开设产品成本明细账。由于企业的生产类型不同,对成本管理的要求也不同,因此成本计算对象和成本项目也会有所不同。应根据企业生产类型的特点和对成本管理的要求,确定成本计算对象和成本项目,并根据确定的成本计算对象开设产品成本明细账。
接着,进行完工产品成本与在产品成本的划分。通过要素费用和综合费用的分配,所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已经归集在“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账户及相关的产品成本明细账中。如果没有在产品的情况下,产品成本明细账所归集的生产费用即为完工产品总成本;如果有在产品的情况下,则需要将产品成本明细账所归集的生产费用按一定的划分方法在完工产品和月末在产品之间进行划分,从而计算出完工产品成本和月末在产品成本。
最后,计算产品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在品种法和分批法下,产品成本明细账中计算出的完工产品成本即为产品的总成本。而在分步法下,需要根据各生产步骤成本明细账进行顺序逐步结转或平行汇总,才能计算出产品的总成本。以产品的总成本除以产品的数量,就可以计算出产品的单位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