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资本公积是指除资本溢价、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股权投资准备、拨款转入、
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关联交易差价等各项来源形成的资本公积以外,因其他来源或原因形成的资本公积。其中主要是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它是由特定资产的计价变动而形成的,当特定资产处置时,其他资本公积也应一并处置。因此,其他资本公积不得用于直接转增资本(或股本)。
其主要核算内容如下:
①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当被投资单位资本公积变动时,投资
企业应确认资本公积的变动。
②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确认管理费用的同时,确认的资本公积。
③自用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时,如果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核算该投资性房地产,该建筑物的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部分,确认的资本公积。
④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额确认的资本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