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升我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水平和效果,财政部根据其立法工作计划,对1998年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版本被命名为《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首先,可以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进行意见反馈。其次,也可以登录财政部网站,进入首页右下方的"财政法规意见征集信息管理系统"提交意见。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会计档案而制定的法规。2015年12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发布修订后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一法规的出台,无疑将对我国的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产生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