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些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条件中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如果企业在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综上所述,小型微利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需要根据其年度累计情况来确定是否需要缴纳所得税,并且根据不同的应纳税所得额范围适用相应的税率。此外,小型微利企业还需要满足一定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条件才能享受所得税减半政策。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