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
要确定全年的累计情况,不能只关注一个月的数据。如果累计亏损,则不需要缴纳所得税;而如果累计盈利,则需要缴纳所得税。
一般来说,
企业的税率为25%,高新技术企业的税率为15%。
对于小型微利企业,如果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那么这部分金额将按照12.5%的比例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一优惠政策将从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执行。
对于小型微利企业,如果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那么这部分金额将按照50%的比例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一优惠政策将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执行。
无论是按照查账征收方式还是
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都可以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的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相关公告,包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
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
以上所指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谓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的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如果企业在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应以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来确定上述相关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