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有资产,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资产,具有其独特的特点和披露要求。首先,或有资产是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它们是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其次,或有资产的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它是一种潜在的资产,其是否会形成银行真正的资产,需要通过不完全由银行控制的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证实。
在或有资产的披露方面,有两个主要的要求。首先,只有很可能的或有资产才够条件披露。其次,披露的内容主要包括对
企业如果企业清偿因或有事项而预期收到的补偿,以及对其它或有资产的披露。对于前者,对该部分应确认为或有资产的数额,作为或有负债的减项,即以或有负债的金额减去预计的或有资产的净额列示,并不将该项或有资产列示到资产负债表中,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也仅仅以或有负债的净额列示,并不反映或有资产的形成情况。对于后者,一般情况下,对或有资产不应在报表附注中披露,但如果或有资产很可能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时,则应在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披露的内容只包括或有资产产生的原因、预期对企业产生的财务影响等。在披露或有资产时,应特别谨慎,不能让报表使用者误认为所披露的或有资产肯定会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