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上咋处理?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定义:

企业间的交易是否构成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需满足两个主要条件。首先,交易中所涉及的资产是否主要是非货币性资产;其次,货币性资产所占比重。

非货币性资产与货币性资产相对应,具体包括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等。这类资产的基本特征是它们为企业未来带来的经济利益是不固定或不可确定的。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过程中,有时也会涉及到少量的货币性资产。这主要是因为双方交换的非货币性资产价值存在不对等的情况,其中一方会支付相应的货币性资产作为补价。如果补价占整个资产交换金额的比例低于25%,则该交易仍视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二、公允价值的计量:

对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首要任务是判断交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所谓的商业实质,指的是换出资产与换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或其现值之间的差额较大,即企业在交换活动中能够获得收益。

当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时,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比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更加可靠。在这种情况下,换入的资产应视同销售处理,而换出的资产则应视同购进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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