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公允价值变动并计入当期损益?

在会计处理中,将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并计入当期损益,主要强调了这类金融资产与金融市场的紧密联系。这种处理方法能够准确反映市场变量变化对金融资产价值的影响,进而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的账务处理如下:

(1)当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按照其公允价值进行记录,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科目;同时,根据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对于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则借记“应收利息”或“应收股利”科目;最终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持有期间,如果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者根据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得出的利息,应借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3)在资产负债表日,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则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反之,则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4)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按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变动”科目;差额部分则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此外,还需将原计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出,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