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允价值是金
融资产的一个重要特征,其确定方法主要基于市场交易和参与者的行为。首先,当金融资产存在活跃的公开市场
价格时,该价格即为公允价值的基准。这是因为在活跃的交易市场中,买卖双方的信息对称,价格反映了市场供求关系。
其次,当某些金融资产不存在公开市场价格时,公允价值的确定需要依赖于多方询价和适当的估值技术。在这种情况下,评估机构的角色尤为重要,它们可以基于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这些资产提供一个合理的公允价值。
再次,对于那些既没有公开市场价格,也不适宜进行评估的资产,可以参考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来确定公允价值。这种方法虽然可能存在一定的偏差,但在缺乏其他信息的情况下,仍然是一个相对可靠的选择。
然而,新的会计准则和指南对“公允价值”的使用范围进行了明确,但结合国内的实际情况,其实施可能会面临一些挑战。短期内,完全实现预期的效果可能是困难的,甚至可能出现与预期相反的结果。因此,建议在使用“公允价值”时采取“循序渐进、步步为营”的策略。具体来说,可以根据国内市场体系的成熟程度,将准则中规定的使用范围分为“必须使用”、“可用”和“暂缓使用”三类,并为每一类提供具体的操作指引。这样,即使在外部环境尚不成熟的情况下,也可以有效地降低“公允价值”使用所带来的整体
风险。